榴莲广告与产品货不对版 盒马被罚5万元
2024-11-24 07:26:18 点击:547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孟刚)近日,榴莲盒马关联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对商品的广告性能、功能、产品产地或者对服务的货不盒马内容、提供者等表示不准确,对版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被罚
详情显示,榴莲当事人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1年9月8日止,广告在盒马APP中上架销售“马来西亚mini黑刺榴莲”时,产品所使用的货不盒马商品详情页广告内容,包括商品图片和文字描述内容为马来西亚D200榴莲的对版图片和说明,其实际销售的被罚货品为马来西亚D13榴莲。
2021年9月,榴莲有微博博主发视频质疑盒马榴莲品种造假,广告其表示盒马App销售的产品黑刺榴莲货不对版,假的黑刺榴莲和真的竟有三倍差价。随后盒马表示,已推进在盒马App内使用国际通用编号对榴莲品种进行标注,如猫山王榴莲会标注“马来西亚猫山王D197”。同时,正在与马来西亚相关部门及协会探讨推进品种的对应中文命名规范。
记者了解到,近期盒马因产品品控问题屡次被处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福处罚〔2021〕福田172号)显示,深圳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田区第一分公司涉嫌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呋喃唑酮代谢物)被罚款1.1万元。而在更早前,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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