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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起,梅州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父母、配偶、子女城乡居民医保

2024-11-25 00:47:33      点击:096

掌上梅州讯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月日12月19日起,起梅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在梅州城区税务部门前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州医为父母、保个保配偶、人账子女缴交城乡居民医保。代缴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父母到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税务窗口、配偶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环市路办税服务厅、女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富奇路办税、乡居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缴费。民医除梅县区、月日梅江区外的起梅其他县(市、区),州医也将于近日全面开通该业务,保个保请参保人关注各县(市、区)最新通知。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市民,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只剩下13天,为切实维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避免出现漏缴、断保,请未参保的市民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

办理地点


梅州日报记者:黄钰然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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